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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解除关系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释义
    律师分析: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
    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屋的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夫妻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子女才是产权所有人,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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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3: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