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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缓要不要最高院复核?
释义
    律师解析:
    不需要经过最高院的复核,高院复核即可。中院判处死缓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报请高院核准。高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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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