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是否有义务退还转让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房东是否有义务退还转让费? 房东收取的转让费合同约定应付的不予退还。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合同虽未约定但房东表示同意转租的、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可以实施转租。 二、转让费退还条件 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转让费也是市场火爆程度的重要表征。影响转让费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装修,即原经营者先期支出的装修费。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 3、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 4、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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