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债务人 的法律责任: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等等。 二、管理人的法律责任:管理人未依照破产 法规 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 债权人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根据《 企业破产法 》第126条规定:有义务列席 债权人会议 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 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 拘传 ,并依法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