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利用影响力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要件,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要件是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受贿罪成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受贿罪成立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诚信;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产,或者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依法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构成的,只有行为人故意受贿才构成受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要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是与某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定关系的人;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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