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怎么办 |
释义 | 起诉离婚要符合法定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结婚证或者婚姻证明)。 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并且所提交的材料齐全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不受理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哪些情形下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离婚上诉不予受理怎么办 在满足条件的上诉情况下是会受理的,但是不满足条件就不会受理,要等满足条件的情况再次进行上诉。不予受理情况: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如女方提出或所生子女非男方的等特殊情况则不受此限。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起诉离婚受理法院怎么确定 1、起诉离婚受理法院一般应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2、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3、被告失踪、下落不明的,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这些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1、男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2、原告不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的。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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