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如果婚前财产已经赠与给对方,是可以撤销的。条件是:赠与的财产还没有转移给对方,且赠与行为可以被撤销;或者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亲属合法权益等行为。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赠与给对方是可以撤销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财产还未转移给对方且赠与行为可撤销,或者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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