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犯罪嫌疑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待查清事实后,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进行起诉,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