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南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的办理条件 1.疾病证明书或出院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出院(死亡)记录/出院小结,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基本医疗保险外伤异地就医情况表1份(原件),入院记录复印件1份(意外伤害报销时提供); 4.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5.与住院费用发票对应的清单,原件1份; 6.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7.属于长期异地居住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办理异地备案的,以系统登记为准; 8.属于转统筹地区外就诊的,以系统登记为准; 9.银行账户(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注明该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名称及联系电话;如无法提供参保人员本人银行账户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卡,并提供双方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参保人的委托书(加盖手印)原件; 三、南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的办理地点 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1楼综合大厅1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