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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文书生效之后怎么做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在法院的判决书出来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法院就会采取强制措施了,所以我们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理应按照判决书办事。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强制执行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强制退出土地。(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10)其他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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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2: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