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区别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具有行政强制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这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一种行政手段,也是对开发企业的一种行政强制行为。是开发企业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开发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同时只要开发企业单方提出申请亦可注销备案。而预告登记必须是在相关利害方有预告登记的约定之后才能申请启动的一种权属登记。如果没有当事人的申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预购人、预售人或者其它相关利害人进行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原则上必须由相关利害方共同申请,除非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同时注销预告登记时登记机构也要依照要求,由相关利害人共同提交申请后方可启动注销预告登记。
    一、房屋买卖网签备案有必要吗
    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很有必要,也是法律制度明确规定的。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