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对方全责,如何维权? |
释义 | 交通事故诉讼要注意的问题:原告身份确定、告谁被告、赔偿项目具体确定。需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事故认定书、保险信息等。前往工商局、交警队、地方法院办理手续。注意不应要求未发生的费用赔偿。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 法律分析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并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以后开庭。 交通事故诉讼要注意的问题 (1)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死亡事故,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扶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造成物损的,要求赔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告谁,谁是被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车辆所有人(即车主)也做为被告,而不应该只告司机,不告车辆所有人(即车主);发生客伤事故应当将承运人作为被告。 (3)诉讼请示中赔偿的项目要具体、确定,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请示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应对尚未发生、也不确定的费用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切忌漫天要价,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诉讼请示,这样不仅得不到支持,同时也要相应的诉讼费用。 结语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开始进行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首先,确定对方的保险公司所在的工商局,并获得企业信息。然后,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对方车主和驾驶员的信息。接下来,准备起诉书和相关材料,包括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等,向地方法院提交并获得诉讼受理通知书。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将安排开庭。在交通事故诉讼中,需要注意原告身份的确定,告谁和被告的界定,以及赔偿项目的具体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诉讼请求,以免产生额外的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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