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放弃财产声明书:本人(身份证号码:)于2013年月日与(身份证号码:)共同购买小区幢单元室房屋(房产证编号)。如今我放弃该财产所有权,包括购买房产时本人所支付的款项、公积金等,以后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事物都有(身份证号码:)全权负责处理。本人今后不以任何理由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债权等相关权利。特此声明!声明人: 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