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七大基本原则 |
释义 |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包括七个方面,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自愿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7、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公民民事权利内容: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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