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公布)第三条规定,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为: 1、离开常驻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 (1)有合法稳定就业; (2)合法稳定住所; (3)连续就读。 2、未满16周岁的为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3、居住在违法建筑或者有违法居住行为的,不予办理《居住证》。 上海居住证办理 1.上海居住证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2.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3.居住证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之后,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上海长期居住证怎么办理什么条件 1、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 2、在上海合法稳定就业,参加上海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3、因投靠具有上海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上海居住6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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