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法人终止办理注销登记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或吊销执照,应当同时撤销注册号,收缴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 经营单位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办单位设立经营单位的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证明; 3、经营单位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主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6、企业法人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异地增设分支机构核转函;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指法律、法规规定及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文件、证件; 8、委托书 一、公司注销登记程序 公司应履行的程序: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时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登记程序:先办理公司清算组备案→再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清算组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成立清算组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公司备案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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