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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抽逃出资罪法律特征
释义
    1、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抽逃出资的;
    (3)因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资的;
    (4)利用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如果没有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就不能以本罪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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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