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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了房子原房主不给过户怎么办
释义
    一、买了房子原房主不给过户怎么办
    对买了房子原房主不给过户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
    1、去找律师发律师函给房主,告知房主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房主不过户情况下,房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在房主看到这些法律规定之后,他如果是法律意识比较强的,他可能就会将这个房子过户给那个买受人。
    2、但是如果有一些房主他仍然是拒不过户的,那么买房人他可以去法院起诉,借助于国家公权力和强制力,这个起诉它除了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过户手续之外,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责任。
    3、违约责任他主张主要是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举证证明实际损失,让房主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另外对于那个合同已经约定了违约责任,但是那个违约责任的约定,它不足以弥补买房人实际损失的,买房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的情况,要求卖方那个填补那个相应的损失,已达到实际损失的那个额度为准。在房子已经被法院判处要过户的情况下,房主仍然不履行的,那么买房人他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户,这个强制的费用也是由那个房主来承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买了房子不迁户口能上学吗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划定学区读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招生的学校,欲要在心仪学校就读,必须将儿童的户籍放在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如果监护人不将孩子的户口迁入学区,就不能保障孩子在学校读书。但是对于以分数高低为标准录取的学校,则不需要孩子户口在学区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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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