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子不受法院查封限制? |
释义 | 房屋法院不得查封被执行人家庭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及与被执行人无关的房屋。法院查封财产的年限为:冻结银行存款不超过一年,查封动产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或冻结其他财产权不超过三年。 法律分析 一、哪种房屋法院不得查封? 1、以下房屋法院不得查封: (1)用于被执行人家庭生活所必需的房子; (2)被执行人其它家庭成员的房子; (3)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居住的房子,或者是第三人与被执行人无关的房子不能进行查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法院查封财产的年限是多久 法院查封财产的年限如下: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3、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法院在执行中对某些财产不得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包括被执行人家庭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房屋等。此外,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年限也有明确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期限。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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