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论处分权限,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都由决定机关或单位报人社部门、组织部门备案,以落实工资、技术职务等的变动和执行。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六条 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