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军工单位保密责任主体是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涉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分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涉密业务工作的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第三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依法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一)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 (六)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八)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 (九)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 (十)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 (十一)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情况; (十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