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
释义 | 连带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论是甲债权人向乙债务人还是丙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总额不能超过债务金额。而一般保证则要求甲债权人必须证明乙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且乙的财产经法律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履行债务,才能向丙保证人要求偿还。 法律分析 连带责任不分无限有限,就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 关于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约定的话就是一般保证。 1.连带责任,比如甲借给了乙10万,丙作担保,债务到期,这两人找谁要都行,甲问乙要10万,问乙丙各5万,问丙要10万都可以,但是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 2.一般责任,甲借给乙10万,丙一般担保,债务到期,甲必须证明乙拿不出10万块钱来才能问丙要钱,且必须是乙的财产在依法强制执行后依然不能履行债务的,才能找丙,否则丙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拓展延伸 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和效果对比 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是在法律上具有一定区别的概念。连带清偿责任是指多个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债务人主张债权。而连带责任则是指多个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承担共同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或多个债务人主张债权。在适用范围上,连带清偿责任通常适用于特定的法律关系,如合同、担保等;而连带责任则更广泛适用于一般的债务关系。在效果上,连带清偿责任可以提供更大的保障,因为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债务人追偿;而连带责任则可能导致债权人需要按照各债务人的比例追偿。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选择适用连带清偿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结语 连带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形式,其区别在于债权人对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追偿方式不同。一般保证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后,才能向保证人追偿;而连带保证则允许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直接向债务人和保证人追偿。在实际应用中,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也存在差异。连带清偿责任允许债权人向任何一个债务人主张债权,提供更大的保障;而连带责任则可能导致债权人按比例追偿。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选择适用哪种形式的连带责任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对在国防交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三章 交通工程设施 第二十一条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防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相关人民政府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组织军队有关部门参与项目的设计审定、竣工验收等工作。 交通工程设施建设中为增加国防功能修建的项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章 人民调解员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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