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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对离婚过错方的规定是
释义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对离婚的新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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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9: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