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有质量缺陷的购房人如何要求赔偿? |
释义 | 商品房有明显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一、在什么情况下买房者可以退房 具有以下情形,买房者可以退房: 1、约定了解除合同条件,且条件成就; 2、具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比如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导致无法交付; 3、协商一致后,同意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新房验房有质量问题能退房吗 新房验房有质量问题,如属于主体结构不合格且经过核验属实,可以退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具体哪些情况下可以退房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以退房: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2、交付后的房屋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3、交房期限届满,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4、其它可以退房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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