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认为对原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独立请求权只能针对争议中的诉讼标的提出;独立请求权必须同时向本诉的原、被告提出;独立请求权必须在他人的诉讼已开始之后提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原告地位,享有起诉权和相应的诉讼权利。 法律分析 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为对原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 二独立请求权只能针对争议中的诉讼标的提出。也就是说,第三人提出的诉讼标的,同本诉原、被告的诉讼标的必须是同一个,该第三人才有可能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第三人提出的诉讼标的,同本诉的诉讼标的不同,该第三人不能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三独立请求权必须同时向本诉的原、被告提出。 四独立请求权必须在他人的诉讼已开始之后提出,即有了本诉,才可能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什么是独立请求权 通常的民事诉讼为两方诉讼,即争议的当事人只有两方:原告方和被告方,原告方和被告方的人数可以多也可以少。但在特定条件下,争议的当事人可能三方,即除原告方和被告方外,还可能存在其利益既不同于原告方也不同于被告方的另一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设立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因而起诉参加到已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由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具有独立请求权,且全部或部分反对本诉原、被告的诉讼主张。 因此,他在诉讼中实际上是处于原告的地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诉后,本诉原、被告都成为他的被告。由于他处于原告地位,所以他享有原告所应享有的民事诉讼权利,承担原告所应承担的民事诉讼义务。 例如,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起诉权,即他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的,如果他不起诉,既使人民法院知道他可能对争议的诉讼标的享有权利,也不能追加他参加诉讼。 结语 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人。他们在诉讼中享有原告的权利,承担原告的义务。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他们才能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以起诉的方式参与诉讼。他们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提出独立的请求,与原告和被告的主张可能存在全面或部分的反对。因此,他们在诉讼中扮演着独立的角色,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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