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低保户的资格也是需要定期核查的,据此而设立低保户档案,里面清楚地记录着低保家庭的人口数、收入以及财产状况,以便定期核查,该核查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农村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等),一般一年核查一次;2、对于三无以外的人员,如果该低保户短时间内的收入没有过大的变化,通常可半年审核一次。3、农村还有一些人,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但是收入非常不稳定或者未达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以按季审核。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通知》三、贫困人口退出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 (一)人均纯收入。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按当年确定的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二)住房安全。住房遮风避雨,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三)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四)基本医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五)饮水安全。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达到规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