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具备执行条件执行案件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如何救济
释义
    

法律主观:
    


    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需要的条件为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7: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