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年检提前三个月可以进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定期检验已经合格的车辆,将会分别在行驶证和机动车的定期检验表加盖印章;定期检验属于不合格的车辆,应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修复,超过期限依然不属于合格的,车辆的管理机关有权利进行不合格的车辆的号牌和行驶证的收缴,这种情况下车辆将不能够在道路上进行行驶,也不可以转籍。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