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警察抓洗钱要的证据,具体如下: 一、物证: 1、用于洗钱的作案工具(银行卡、结算工具、印章、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及照片; 2、涉案财物(不动产;准不动产;动产;财产性收益)及照片; 3、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证。 二、书证: 1、上游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有关的银行账户、资金进出流水账、记账凭证等; 2、洗钱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有关的银行账户、资金进出流水账、资金结算记录、记账凭证等; 3、关联账户的资金进出记录; 4、涉案单位的账本、会计凭证、资金进出记录等; 5、上游犯罪犯罪人员与洗钱犯罪嫌疑人为洗钱而签订与案件有关的的转让、租赁、典当、担保、经营合同等; 6、与案件有关的金融票据、股票、有价证券、产权证明、股权登记证明等。 三、证人证言: 1、上游犯罪人员的违法犯罪情况; 2、上游犯罪人员与洗钱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双方为洗钱而沟通协商的情况; 3、洗钱犯罪嫌疑人帮助上游犯罪人员洗钱时,是否了解上游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情况; 4、上游犯罪人员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类型、名称、特征、数量、价值等; 5、洗钱的时间、地点、手段、数额、具体经办人员及洗钱的具体过程。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