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返还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当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不当得利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利益。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利益已经不存在的,无需返还。如果得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如果得利人将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不当得利财物拒不归还,权益受损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