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释义 |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自己购买的,只能由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 2、医疗保险是通过单位购买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己购买的,应当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就是说个人是不可以购买工伤保险的。 4、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的,个人购买的,应当由个人缴纳的。 5、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可以购买生育保险。 一、杭州单位缴纳社保比例是如何分配的 1、养老保险:用人单位14%,个人8%; 2、医疗保险(含生育险):用人单位10.50%,个人2%;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公司提供给在职员工的一种福利,也就是说,个人是不需要自己缴纳生育保险的。 3、失业保险:用人单位0.50%,个人0.50%;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天津市社会保险比例缴纳是多少 养老保险:公司缴17%,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2%,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0%,个人缴2%。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