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行为中附有一定的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或者消灭前提的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法律规定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意义,在于限制法律行为当事人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终止法律效力的时间,使法律行为能够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有计划地进行。 那么期限的特点是什么呢?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期限,可以是期间,也可以是期日。期限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期限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附款。它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其他条款一起共同构成了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它是一种附款,也就是说,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组成部分,因此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设定。至于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期限,如行使撤销权的期限等,不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称的期限。第二,期限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设定了生效期限或终止期限,则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在时间上受到限制。有的期限直接决定着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有的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消灭。第三,期限是以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因为期限是必然到来的。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了解了吗?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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