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保险骗保的立案问题? |
释义 | 保险骗保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行为人构成诈骗金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行为人的犯罪金额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犯罪金额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要件,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要件,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想咨询一下保险公司拒赔的问题 保险拒赔,要先了解清楚拒赔的理由,若仍有争议,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投诉,若是还无法得到解决,可以拨打保监会客服电话投诉,或者起诉到法院,让法院给出公正的判决。通常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细则履行赔付责任,投保时有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限制,且合同会有约定等待期、免责情形,若不符合承保条件,或出险属于免责范围,拒赔是合理的,只能接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老人去世,有个小额人身保险。想咨询一下理赔范围? 老人去世保险理赔处理如下: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2、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3、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前往社保局领取养老金、丧葬费等补助,需携带去世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参保资料、身份等有效证件,以及法定继承人本人身份证明、银行卡号、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且以上证明材料务必携带原件。 我需要咨询一下,保险理赔这方面的问题? 保险理赔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投诉、仲裁、诉讼方式解决。协商和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处理保险理赔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买保险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2、可以通过网站购买。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后生效。3、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4、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然后保险才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你好咨询一下保险合同纠纷 处理保险合同纠纷的方式是:由保险人和投保人自行协商处理;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或者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来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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