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能否办理异地结婚证? |
释义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需要提交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异地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 法律分析 在《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需要提交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异地再婚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再婚的不可以在异地领结婚证。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是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在异地结婚证如何领取 异地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拓展延伸 去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去领结婚证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就需要准备好上述证件。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需要提交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在异地再婚领结婚证需要提供这些材料。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在异地结婚证如何领取时,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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