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林市中考志愿填报细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1)在桂林市就读的,报名时不受户籍地限制,就近在就读地报名,但不符合《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意见〉的通知》(市教〔2014)4号)规定者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2)不在桂林市就读的,持本人户口簿、所在学校证明(注明学生学籍号),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3)属外省户籍迁入人员的,必须符合(市教〔2014)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并上交有关材料。 (4)户籍以2021年6月26日前迁入为准。 法律依据:《中考考生须知》 第一条 考生凭《准考证》(社会人员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试室(英语科提前20分钟)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查对。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笔记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数学科考试可带指定型号的计算器)。试室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第二条 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除因突发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试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试室(包括上厕所),强行离开试室者,按交卷离场处理。考试期间,不准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作暗号、不准偷看、换卷、冒名顶替、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谈论。试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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