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延期?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2个月内完成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但是,如果因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鉴定机构可以向委托单位提出延期申请。委托单位必须在收到延期申请后10日内作出答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涉及鉴定的案件,有关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对申请重新鉴定的案件,鉴定机构应当接受重新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十六条规定:“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但是,因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委托单位提出延期申请。委托单位应当在收到延期申请后十日内答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鉴定意见作为判决、裁定的依据,应当在正式宣判前通知当事人。” 总结: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如果司法鉴定机构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可以向委托单位申请延期。委托单位应当在收到延期申请后10日内答复。鉴定意见应当在正式宣判前通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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