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 没签劳动合同 辞职,若发生争议的话,需要提请劳动仲裁解决,以下是劳动仲裁的步骤: 二、提交书面 劳动仲裁申请书 三份,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1)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一份, (3)证明存在 劳动关系证据 。 三、费用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 不收费。 四、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 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一般来说,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都会予以受理。 五、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庭处置劳动争议开庭前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 有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六、仲裁裁决:开庭审理结束后, 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查明情况做出 仲裁裁决书 ,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薪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薪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