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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都有什么区别
释义
    1、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通俗的说就是指一个独立的单位,法律上把一个单位看作一个法律上的人,他就像自然人一样有自己的财税和荣誉。法定代表人则是国家法律要求在法人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主要负责人。
    2、两者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法定代表人只能是确定的一人,而法人代表是不确定的,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既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受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使职权的其他人。
    3、产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律或章程规定依法定程序产生。
    4、权限不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要受到授权范围的限制。
    5、登记、变更的程序不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法律程序。而法人代表不需要登记,变更也不需要程序。
    6、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造成他人损失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由法人承担,只有超出委托权限范围所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才由法人代表承担。而法定代表人是当然的法人代表,通常情况下,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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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