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二者是不能同时适用的。经济赔偿金只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条件下,其他情况并不适用。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赔偿金的支付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也就是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