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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祸后是否需要追究责任?
释义
    交通事故私了追责期限为三年,受害人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伤残赔偿根据具体情况计算,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超过二十年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分析
    可以追究责任。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关于交通事故私了追责期限的问题,也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就是指法律确认某种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效果,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三年。法律分析当被车撞以后,应当及时就医检查是否受伤,如果没有人员受伤,事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有人员受伤,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性质、年龄大小、家庭被抚养人情况、工资收入、住院时间长短及事故发生地等情况详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交通事故私了追责期限为三年,受害人有权追究责任并获得相应赔偿。对于明显的人身伤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责任方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受害人因伤致残还应获得增加生活费用、收入损失等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将根据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等多方面因素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从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考虑延长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八十条 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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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