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面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维修和更换,若因车祸造成交通标志标线损坏,修复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若责任不明确,则由交通管理部门出资维修,并依法追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路面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维修和更换。违反前款规定的,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第九十七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公路路产管理单位在维修公路路产时发现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的,可以要求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足额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