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聘用外国人请示; 4、本人学历证明、技术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 5、健康证书;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取相关表格及合同,办理《就业许可证》; 6、携带上述证件到市公安局政务大厅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 、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第十六条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