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若是公房且儿媳居住一年以上,户口在当地,并没有别的房子,儿媳是有权利享受利益的。若房子是婆家私有的房子,儿媳是没有份的。若老人考虑到儿媳家中的情况,也可以给与一些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