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定财产无主,是指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依法将某项财产宣布为无主财产,判归国家或者集体组织所有。 财产无主的情况,大致有如下情形: 1、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 2、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3、财产所有人死亡,其遗产没有合法继承人,死者也没有遗嘱; 4、找不到失主的遗失物。 财产无主使财产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通过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能够确定财产关系,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使物尽其用,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提出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申请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是财产的发现人;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基层人民政府;该继承人死亡后的财产管理人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认定财产无主,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地无主的根据。 一、达成一审终审的6种情形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二、法院对拾得遗失物的认定规则有哪些? 法院对拾得遗失物的认定规则是:遗失物是指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丢失的动产,包括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 遗失物并非无主财产,不是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抛弃的财产,而是由于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的不慎,非依其意志而与其脱离占有状态的动产。 遗失物与埋藏物、隐藏物在特征上也有所不同,它不具有隐蔽性,而具有显而易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