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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收代位权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释义
    一、税收代位权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税收代位权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二、代位权诉讼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条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不享有合法的债权,当然不享有代位权。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的债权。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因此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此种权利。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怠于行使,是指应当而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所谓应当,是指若不及时行使权利,权利就有可能消灭或减少其财产价值。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三、行使代位权范围有哪些
    行使代位权范围如下:
    1.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同时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2.代位权的行使要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是已到期债权,否则对次债务人有失公允。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专属性,即该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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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