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产过户需要交契税吗 |
释义 | 离婚时房产过户不需要契税。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属于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不用交税。 一、离婚后房产证名字变更手续是哪些 离婚后房产证名字变更手续,分以下情况: 1、按揭贷款未到期。持所需证件去房屋管理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持相关证件去借贷银行办理按揭义务人变更手续; 2、按揭贷款已经还清。房产权现有人持有效合法证件离婚协议,离婚证,法院对房产的判决条例,个人省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来的房屋权证明去相关房屋管理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房产证改名的手续,根据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区别: 1、添加夫妻另一方作为所有权人 男方或女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或者虽然用双方财产购买的房产,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另一方要求将自己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手续也较为简单。 2、夫妻离婚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3、房屋赠与 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写明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事项等相关内容。其次,房屋赠与的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等书面材料。由房地产管理机构颁发房屋产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最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至此,赠与行为履行完毕。 4、房屋继承 继承房屋,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二、夫妻协议离婚房子过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本来是简单的,就夫妻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带齐有关证件到房产局进行处理即可。依照房管局有关规则处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互相就个人对房子所占的比例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析产登记是一种多见的房子登记品种,首要适用于离婚析产。处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材料:离婚判定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请求书;委托书。准备好有关材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处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定书的话则无需处理公证;然后再到买卖核心处理转绘;较后到房管局处理免征契税请求,处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别的对于离婚后房产过户是不是交纳契税的疑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离婚后房子权属改变是不是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则,因夫妻产业切割而将原共有房子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则纳税的房子产权转移做法。因而,离婚后原共有房子产权的归属人不交纳契税。 三、回迁房是否需要交契税 回迁房需要交契税。 回迁房,赔偿部份免交契税,补差价部份按实际税率征收。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自身特征有以下几点: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可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可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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