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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费由谁来承担
释义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民事纠纷法院已批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后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无需垫付。执行案件立案时,法院不预收申请执行费。多收取的费用将及时退还给申请执行人。
    法律分析
    1,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2,民事纠纷法院已批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不用垫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依法收取申请执行费。执行案件在立案受理时,执行法院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对于多收取的申请执行费,及时退还给申请执行人。
    拓展延伸
    执行费的承担责任与法律规定有关
    执行费的承担责任与法律规定有关。根据我国法律,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执行申请人承担。执行费是指在执行程序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执行裁定的公告费、执行费、送达费等。执行费的承担原则是公平合理,既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债务人的经济能力。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由债务人或其他相关方承担执行费用。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执行费的承担责任,以维护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公正。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人无需预交费用。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时,依法收取申请执行费,但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费用。如有多收取的情况,应及时退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的承担原则是公平合理,维护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平衡。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执行费的承担责任明确,维护公正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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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