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民间借贷被起诉的,债务人最好及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一、民间借贷起诉的流程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二、起诉民间借贷要到当地的法院起诉吗 起诉民间借贷是需要到当地的法院起诉的,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如果能够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则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民法典》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放贷的过程中,借款人所在地为货币接受地即合同履行地,在还贷的过程中贷款人所在地为货币接受地即合同履行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