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民间借款纠纷而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当事人因民间借款发生纠纷而起诉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供起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查明诉讼的内容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不予立案,当事人收到裁定书后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