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婚前个人所有的股权怎么分割 |
释义 | 1、夫妻一方婚前取得股权,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增资,其增资所对应的股权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实践中一般存在两种分割方式,一种是分割股权份额,另一种是持股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2、如果分割股权份额,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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